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:12336
2、负责办理村(居)民建房(改建、扩建、新建)和临时用地审批业务。
3、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初审、报批工作。
4、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。
5、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调规工作。
6、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。
7、负责协助区重点建设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。
8、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。
9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台账。
10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